海澜集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11月18日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11月1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与会全体代表。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参加评选的单位需要经过层层推荐,严格把关,认真检查,最终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确认,方可获此殊荣。

多年来,海澜集团党委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员工持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大力发展以服装为主业的实体经济的同时,始终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政治和思想道德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乐橙凯发的文化建设以及社会公益项目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6年,海澜集团完成营业总收入933亿元,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166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31位,在中国服装百强企业中位居销售利润榜首。2016年,集团完成利税80亿元,继续名列无锡地区企业纳税榜首。近年来,海澜集团还先后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全国优秀企业文联”等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自2005年评选以来,海澜集团是江阴企业界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